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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共政策之結束

  

自民國12年(1923)國民黨開始實行「容共」政策,國民黨內的中共黨員即日益增加,引起部份國民黨員的疑慮。民國14年(1925)孫中山去世後,國民黨內即有反共的西山會議派產生,國共關係出現裂痕。

民國16年(1927),北伐正如火如荼進行,蔣中正在國民黨內的地位日益提高。3月,國民黨內的中共黨員和左傾人士在武漢成立國民政府,降低蔣中正在黨內的地位。蔣不承認武漢國民政府決議,並與胡漢民、柏文蔚在南京成立國民政府,實行清黨,是為「寧漢分裂」。

7月,武漢國民政府宣布分共,兩國民政府合作,是為「寧漢合作」。8月1日,中共在南昌發動暴動,建立第一支軍隊,其後又先後在兩湖、海陸豐、廣州發動暴動,並在各地建立政權,國民政府決定以武力對付中共。

民國17年(1928)2月,國民黨召開第二屆四中全會,會中通過「改組中央黨部案」,開除中央執行委員、中央監察委員中共產黨員的國民黨籍;並通過「整理各地黨務案」、「制止共產黨陰謀案」等決議,容共政策結束。

寧漢分裂與清黨

  

  民國16年(1927)2月,部分國民黨員於武漢召開中央執行委員大會,會後由汪精衛、譚延闓、孫科、宋子文、徐謙任國民政府常務委員。3月10日,選出汪精衛為國民政府主席,裁撤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職位,改為7人集體領導,原主席蔣中正降為一般委員。惟該次大會決議未被多數國民黨員接受。
  4月12日,蔣中正在上海發動「清黨」,清除黨內共產黨員,「清黨」開始。4月17日,武漢國民政府開除蔣中正黨籍,並撤銷國民革命軍總司令職務。次日,胡漢民、蔣中正、柏文蔚等亦在南京成立國民政府,下令通緝約2百名共產黨員,寧漢正式分裂。
  7月,武漢國民政府認為中共有意奪取政權,乃決定分共,取締中共言論,解散中共機關。8月19日,武漢國民政府與南京國民政府合作,國民政府復歸統一,中共黨員則在各地發動暴動。

南昌暴動與共軍建立

  

  南昌暴動,中共稱為「南昌起義」。民國16年(1927)夏,駐在江西南昌、九江張發奎率領的第二方面軍,其轄下第二十軍軍長賀龍乃是傾共分子(後加入共產黨),第十一軍第二十四師師長葉挺、第三軍教導團團長朱德均是共產黨員,7月,賀、葉、朱率領所轄各部往南昌集中,打算在南昌發動暴動。8月1日,暴動展開,當日即佔領南昌。
  共產黨員佔領南昌後,即對部隊進行整編,仍沿用國軍第二方面軍的番號,由賀龍兼代總指揮,此為中共八一建軍節的由來。
  南昌暴動爆發後,國民政府以張發奎指揮的第二方面軍、朱培德指揮的第五方面軍進行清剿,共軍見形勢不利,8月3日撤離南昌,往南由閩西進往廣東東江地區。10月上旬,抵達廣東潮安、汕頭及粵北地區。

各地暴動

  

  南昌暴動失敗後,中共於民國16年(1927)至民國17年(1928)間又先後發動數十次規模大小不等的暴動,以海陸豐暴動、兩湖秋收暴動、廣州暴動等3次暴動規模較大。
  民國16年(1927)9月7日,廣東海陸豐地區共產黨員編成的工農討逆軍,發動海陸豐暴動失敗。不久,葉挺的第二十四師在南昌暴動失敗後進入海陸豐地區,兩軍合編為工農革命軍第二師,10月底發動軍事行動,11月上旬先後攻下海豐、陸豐縣城,在兩縣建立革命臨時政府。次年2月下旬,國軍陳濟棠軍隊攻擊海陸豐,共軍不敵,5月撤往粵贛邊區,海陸豐暴動結束。
  民國16年(1927)9月,中共將兩湖地區約5千人的武裝力量編為工農革命軍第一軍第一師,由盧德銘任總指揮。9日中秋節,兵分三路發動軍事行動,目標佔領長沙,是為秋收暴動。結果三路軍軍事行動不利,放棄攻佔長沙計畫。部隊在蘆濱遭到國軍截擊,兵力損失大半,總指揮盧德銘陣亡,殘部轉到井崗山建立據點。
  民國16年(1927)12月11日,廣州共黨武裝軍隊趁張發奎駐軍主力不在城內之機,發動軍事行動,次日佔領廣州市內大部地區,宣布成立廣州市蘇維埃政府,由張太雷任代理主席。是日,張發奎部隊開始回防反攻,張太雷陣亡。13日,共軍撤離廣州轉往海豐,廣州暴動結束。

剿共展開

  

  民國16年(1927)11月,發動秋收暴動失敗的毛澤東率領殘部抵達井崗山,26日,在井崗山區的茶陵建立所謂的「工農兵革命政府」,以譚震霖任主席。此後,各地又有數個地方蘇維埃政權建立。
  民國17年(1928),國民革命軍北伐完成後,為圍剿江西、湖南共黨勢力繼續發展,11月7日在南昌成立湘贛兩省剿匪總指揮部,任命朱培德為湘贛兩省剿匪總指揮,魯滌平為副總指揮。朱培德旋因故辭職;20日,改任魯滌平為湘贛兩省剿匪總指揮,金漢鼎、何鍵為副總指揮,總指揮部改設長沙。次年1月,編制剿共戰鬥序列,下設五路軍,包圍井崗山分路圍剿。2月初,再任命劉晴初為參謀長,剿共戰事正式展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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