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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武裝工委會案

  臺中武裝工委會案,又稱「竹子坑武裝基地案」。光復後,蔡孝乾在臺灣成立「臺灣省工作委員會」,作為中共在臺的地下組織。民國38年(1949)2月,在工委會委員洪幼樵策劃指導下,於臺中市成立臺中地區工委會。8月,臺中地區工委會北區和南區工委會負責人施部生及呂煥章受命組成「臺中武裝工作委員會」,並在臺中山區建立武裝基地。民國39年(1950)3月初,國防部保密局破獲臺中地區工委會,接著循線查獲其他武裝基地,總計有18人遭逮捕,其中9人被判處死刑,成為戒嚴期間白色恐怖的受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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