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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出口擴張

  

  民國50年(1961)至61年(1972)期間。由於臺灣市場規模小,使得以內銷為主的產業自民國47年(1958)起面臨生產過剩問題。於此前後,美國等先進工業化國家面臨工資上漲,開始將勞力密集產業向外轉移。為解決國內生產過剩問題,並順應世界經濟情勢,政府經濟政策開始朝向以出口貿易為主。

  民國47年(1958)政府公布外匯貿易方案,決定恢復單一匯率,放寬進口管制。民國48年(1959)年制定十九點財經改革措施,採取較自由的經貿政策,降低關稅並放寬進口。民國49年(1960)年公布《獎勵投資條例》,希望能利用減免租稅的獎勵吸引國外資本進行投資和技術合作。民國51年(1962)推動品管制度,簡化出口檢驗程序以提升整體競爭力,而加工出口區為此時期的政策之一。民國59年(1970)政府與工商業界更共同成立了對外貿易發展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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