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烏腳病發生於臺灣西南沿海地區的地方性血管疾病,日治時期烏腳病就已出現,但當時醫藥不發達,患者只能任其疼痛、腐爛。直到1956年左右,烏腳病患的慘狀經媒體報導,才引起衛生當局的注意。透過省衛生處的安排,由臺大醫學院公共衛生研究所及臺大醫院內科、外科、病理科組成烏腳病研究小組,投入流行病學調查、研究與醫療工作,逐步完成烏腳病的防治。
烏腳病盛行地區包括臺南縣學甲鎮與北門鄉、嘉義縣布袋鎮與義竹鄉,以及周邊村里。從居民生活史發現,由於當地水源有限,且淺井水質太鹹,不適合人畜飲用,所以居民改鑿深井取水。深水井常是當地居民生活共同的水源,但水質分析發現,當中的含砷量高達 0.4至0.6ppm,一般自來水平均含砷量在0.05ppm 以下,可見當地飲用水含砷量超標許多。從臨床觀察發現,當地居民有高比率出現色素沉著現象,還有不少人罹患皮膚角化症、皮膚癌等病。
根據1962年流行病學調查,受檢的四萬多名當地居民中,烏腳病盛行率達千分之八點九,皮膚癌盛行率千分之十點六,都比一般地區高出甚多,證明烏腳病與皮膚砷病變,都是慢性砷中毒所引起的不同表現。有鑒於此,1965年8月政府斥資進行烏腳病地區飲水改善工程,翌年完成全部幹管及用戶接水工程,在自來水逐漸普及下,當地罹患烏腳病人數已減少許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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