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統治臺灣後,一開始由國外進口建材至臺灣,以供基礎建設使用,爾後為降低運輸所衍生的鉅額成本,促使總督府在臺尋找可能的礦源,自行生產水泥。到二次大戰之前,已漸次發展出高雄、竹東、蘇澳等礦區。二戰後國民政府接收後,在此基礎上先整併出台灣水泥公司,於民國43年(1954)開放民營,民間也在1950-60年代間陸續成水泥公司,以供應市場廣大的需求。如43年(1954)嘉新水泥公司創立,旗下擁有臺中、桃園、高雄水泥廠。另外遠東紡織有限公司創辦人徐有庠亦投入第二項產業——水泥業。46年(1957)徐有庠邀請王新衡、王均道、李澤民等人,極力爭取美國開發貸款基金三百萬美元低利融資貸款,共同創辦「亞洲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在新竹縣橫山鄉設廠。49年(1960)7月生產「洋房牌水泥」,沿用此前遠東針織公司生產的品牌:洋房牌內衣。 45年(1956)政府開闢東西橫貫公路,在此過程中發現花蓮蘊含豐富的大理石礦產,並於51年(1962)先設立「花蓮榮民石礦廠」首先開採大理石。大理石堅硬且花紋高雅,色澤美麗,可供於鋪設地板、建築裝飾、製作工藝品等用途,重要工程如陽明山中山樓、中正紀念堂、國家音樂廳等皆有運用。而生產過程中所衍生的石灰石碎石,還能提供煉鋼業作為鎔劑、水泥業原料使用。除國內使用外,在1960年代中期也開始開拓國外市場,為臺灣賺取大量外匯。臺灣亦曾運用木材加工成夾板,再製成建築裝潢或家具的合板外銷出口,高雄的林商號合板公司即是盛極一時的主要出口大廠。以及臺糖運用蔗渣製作蔗渣板,臺灣民間的中小型製瓦、製磚工廠、日光燈管工廠等提供建材、家具物料,形成營造業關聯行業的產業鏈。
營造原料之一的水泥主要材料來自於石灰石,臺灣的西部區域與東部(花蓮)蘊含豐富礦石。水泥業自日治時期大正4年(1915)開始發展,至昭和19年(1944)最高年產量為33萬公噸。二戰後我國政府實施經建計畫、推行公共建設,對水泥的需求持續增加,因此國內水泥生產主要以內銷為主,至民國70年(1981)的年產量高達1,433萬公噸。另外,花蓮在開採水泥的過程中,亦發現豐富的大理石礦藏,大理石為高級建材、各類飾品原料,開採大理石對當地的經濟發展極為重要,充沛的礦藏資源,也使花蓮有了「大理石王國」的聲譽。
臺灣的合板工業在二戰後初期僅有數家經營內銷合板的工廠。民國38年(1949)始有廠商進口菲律賓等地柳安原木,加工製造成合板外銷,賺取外匯。合板業規模最大者為林商號合板公司,由林歡邦創立於37年,設廠於高雄鼓山區。中華徵信所於59年統計前百大民營企業調查,合板業就占了八名,其中林商號排名19,李長榮木業第21名、臺灣夾板公司第28名、亞洲合板第65名、復興木業第69名、朝陽木業第71名、開南木業第72名。
二戰後臺灣的住宅、交通運輸、公共工程與公、民營產業亟須水泥建材原料,如民國46年(1957)陽明山興建鐵路支線、1950年代鄉間房屋建築運用美軍顧問團引進的「高壓手工製磚機」製造水泥磚房取代木造房屋等。透過臺灣省政府建設廳轄下的「水泥分配審議委員會」區分出當時需要水泥的各單位,如軍、工、農林、水利、交通、公共工程、生產事業、二戶(各級政府機關學校及一般公民營生產事業)、小戶(各縣市一般直接用戶)等單位,預估各年度的生產量是否能符合需求量。
日治時期的水泥業隨著統治穩固後發展各式基礎建設而需求量激增,陸續成立三大水泥廠,包括日本淺野水泥株式會社臺灣工廠、臺灣化成工業株式會社,以及兩大製品廠:台灣水泥管株式會社之製管工廠、大和水泥管株式會社。國民政府於民國35年(1946)接收上述產業,改組為台灣水泥有限公司。43年(1954),因應耕者有其田政策,讓地主以土地換取台灣水泥公司等公營公司股票,並使台灣水泥公司首先民營化,成為台灣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在民間資本挹注下,該公司得以投資設備,加上戰後各項基礎建設對水泥的需求日增,產能逐年提升。
因應政府實施經濟建設計畫,國內營造業對水泥需求漸增。雖然美援挹注台灣水泥公司提升設備與產能,仍未能滿足國內的需求,因此民間陸續成立水泥製造廠。民國43年(1954)嘉新水泥公司創立,旗下擁有臺中、桃園、高雄水泥廠。另外遠東紡織有限公司創辦人徐有庠亦投入水泥業,46年(1957)徐有庠邀請王新衡、王均道、李澤民等人,爭取美國開發貸款基金300萬美元的低利融資貸款,共同創辦「亞洲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在新竹縣橫山鄉設廠。
磚瓦及耐火器材製造業屬於非金屬礦物煉製工業的一種。在當代以鋼筋、鋼骨結構為主的營造業興起之前,臺灣主要的建築樣式為磚瓦結構,由各縣市的窯業工廠、磚瓦工廠生產紅磚、瓦片等。另外耐火磚是常見的工廠所需設備之一,如中國石油公司嘉義溶劑廠等化學工廠的設備亦需要向臺灣窯業公司採購耐火磚,耐火磚為製磚業的重要產品之一。
與營造息息相關的室內裝修物料,從唐榮鐵工廠製造與申請的正字標記產品可知當時該廠的唐榮牌各種鋼鐵製品,提供鋼筋產品;另一方面,室內不可缺少的傢俱——電燈管,臺灣也有自己的品牌,為創立於民國43年(1954)間的臺灣日光燈股份有限公司生產「旭光牌」燈管,除了自給自足亦外銷出口。
蔗渣是製糖生產過程中用於製糖過程加熱鍋爐的燃料,也是蔗農的有機堆肥。爾後臺糖公司將蔗渣加工製成蔗渣板,即俗稱的「甘蔗板」,臺糖公司研發蔗渣板後在民國39年(1950)向經濟部中央標準局(今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申請專利,為首件核准的專利案。之後蔗渣板應用於室內裝潢的材料、隔音板、家具物料。51年美國安全分署白慎士署長等人來臺參觀工廠如何製造蔗板的過程。
二戰後,臺灣各縣市蓬勃發展各式小型加工廠,臺灣省政府建設廳陸續通知各縣市政府呈報該行政區域內的各種工廠登記文件,因此能得知當時正在經營的各種小加工廠的工廠名與所有人代表等資訊。在營造業相關聯的屋瓦製造、石灰加工、製材工廠等等民生工業方興未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