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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用藥

  外用藥膏包括眼用、耳用、止痛劑、抗感染製劑等,因不同症狀,適用不同的製劑,使用多久則需根據疾病種類、嚴重程度而有所差異。臺灣人較常使用外用藥膏在皮膚和外傷處理上,其中又分為油性藥膏,特性為不溶於水,不易被水洗去,因此封閉效果好,持久性較佳,一般用在厚皮組織;水溶型藥膏則可溶於水,可以水洗去,無油膩性,因此封閉效果較差。外用藥膏的功效,可分為物理作用及化學作用,包括乾燥、潤溼、軟化、潤滑、冷溫及防止刺激等方面,以及清潔、消毒、殺菌等添加各種藥物的藥理功能。戰後臺灣的外用藥膏,包括優碘、紅藥水(即紅溴汞)、紫藥水(龍膽紫,是一種染料類抑菌劑)和曼秀雷敦,大概都是陪伴多數臺灣民眾長大的老藥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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