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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對日貿易

  

  民國38年(1949)起在盟軍最高司令官總司令部的授意下,日本與各國簽署各項貿易與金融支付協定。次年日本即與政府簽訂協議,展開雙邊貿易。隔年臺灣對日貿易輸出額,達到總輸出額的48.3%,至民國44年(1955)時,更已至三分之二的比重。在此後的十年中,臺灣的輸出量有近一半的比例來自於對日貿易。民國50年(1961)以後,即使臺灣對美國、越南、高棉、寮國等國家的輸出明顯增加,對日輸出額仍占所有對外輸出之首。

  民國66年(1977)後,臺灣對美輸出比重開始超過對日輸出,對日輸出降居第二位。在臺、日、美的貿易關係中,臺灣係扮演著將日本產品加工配裝和轉銷的角色,與美、日形成三角商品的流向結構。由於臺灣在日臺美商品流動結構中處於中轉地位,因此對美貿易長期保持順差,對日貿易則保持逆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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