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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華臺灣抗日團體有關臺灣訴求

  

中華民國成立以後,旅居大陸的臺籍人士日益增加,並陸續成立相關抗日革命組織。這些組織成員不多,且各行其事,並未形成橫向的聯合陣線,其主要訴求為反對日本統治,支持臺灣島內抗日運動等,惟對臺灣主權議題較少著墨。民國26年(1937)中日戰爭爆發後,臺籍抗日團體如雨後春筍般成立,進行抗日活動或發表相關輿論,其中有關「中國收復臺灣」的主張,則多為臺籍祖國派人士及相關團體所提出,而當時大陸祖國派的臺籍抗日團體主要為浙江的「臺灣獨立革命黨」及其隸屬的「臺灣義勇隊」、福州的「臺灣抗日復土同盟」、華南的「臺灣民族革命總同盟」、「臺灣青年革命黨」及「臺灣國民革命黨」等,在民國28年(1939)上述團體共同結盟為「臺灣革命團體聯合會」。惟因缺乏統一領導,致使力量無法集中,遂在中國國民黨中央組織部部長朱家驊的斡旋下,於民國30年(1941)成立「臺灣革命同盟會」,臺灣的主權及規畫相關議題成為重要訴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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