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遏阻中國大陸商品入臺

  

  由於兩岸政治的分隔,使得雙方的各種交流受到阻礙,商品往來亦在其列。對於中華民國政府而言,遏阻來自中國大陸商品的工作,具有多重的意義。因為臺灣物資短缺,若非美援很難支撐;一旦習於中國大陸地區的商品,恐將難以跳脫對岸商品的依賴。而若其中夾帶不利政府的宣傳,或非為臺灣本土的疫病源,都將成為統治臺灣的麻煩。是以政府遏阻中國大陸商品進入臺灣之舉,具有政治、經濟等多方面的目的。

  民國55年(1966),行政院公布《取締匪偽物品辦法》,規範各種由對岸生產、製造、加工之商品。不久後又再公布補充規定事項數條,其中明文列舉蔬果魚肉等民生食品之項目,可見取締範圍之廣,及政府遏阻流入的意志。不過,法規中也有提到倘若部分商品(如「供醫療用之中藥」)尚無代用品,仍可轉由他方進口。這種替代做法,即可看出臺灣物資不足的境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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