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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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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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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事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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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4 |
國民政府內政部衛生司成立 |
11 |
原內政部衛生司升格改制為衛生部 |
21 |
2 |
原衛生部併入內政部,改制為內政部衛生署 |
25 |
11 |
原內政部衛生署升格直屬行政院,改制為行政院衛生署 |
27 |
4 |
原行政院衛生署改組為內政部衛生署 |
29 |
4 |
原內政部衛生署改組為行政院衛生署 |
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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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政府戰後接收臺北帝國大學後,將原日治時期臺北帝大醫學部與附屬醫學專門部合併,更名為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部 |
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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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部改名為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 |
5 |
臺灣省政府衛生處成立 |
36 |
5 |
為因應行憲,原行政院衛生署改組為衛生部 |
6 |
國防醫學院於上海江灣成立 |
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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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省瘧疾研究中心 |
10 |
中華民國與美國根據《中美經濟合作協定》,於南京成立中國農村復興聯合委員會,該會並於1949年遷至臺灣 |
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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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防醫學院遷臺,於臺北水源校區復校 |
5 |
原衛生部改組為內政部衛生署 |
9 |
原內政部衛生署縮編為內政部衛生司 |
12 |
時任行政院長閻錫山宣布中華民國政府正式在臺辦公 |
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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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省立松山療養院改組為臺灣省立結核病防治院 |
1 |
內政部衛生司由廣州遷徙至臺灣 |
3 |
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附設高級護士職業學校(臺大護校)成立 |
40 |
1 |
臺灣省政府頒布「山地施政要點」,規定培養山地衛生人才,促進原住民保健衛生 |
12 |
開始實施卡介苗(BCG)預防接種 |
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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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省政府與國立臺灣大學合作成立臺灣血清疫苗製造所 |
4 |
臺灣省政府頒布「臺灣省各縣(市)衛生機關組織規程」,作為各縣市設立各級衛生機關準則,規定各縣市應設立衛生院、衛生所、衛生室等各級衛生單位 |
8 |
臺灣防癆協會成立 |
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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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醫學院由杜聰明創辦,為臺灣第一所私立醫學院 |
3 |
臺灣省政府公布「臺灣省狂犬病防治辦法」 |
3 |
總統令修正公布「管制藥品管理條例」 |
12 |
臺灣血清疫苗製造所開始供應白猴類毒素及白喉、百日咳、破傷風三種混合疫苗(DPT) |
12 |
臺灣省政府衛生處成立砂眼防治中心 |
44 |
12 |
臺灣地區開始實施白喉、百日咳、破傷風三種混合疫苗(DPT)預防注射,注射對象為出生後6個月24個月的嬰兒 |
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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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進注射型沙克疫苗 |
9 |
臺灣省政府衛生處訂定臺灣省血絲蟲防治計畫 |
48 |
3 |
原臺灣血清疫苗製造所更名為臺灣省血清疫苗研究製造所 |
9 |
臺大護校因國立臺灣大學護理系成立後停辦 |
9 |
臺灣省婦幼衛生研究所成立 |
49 |
6 |
臺北醫學大學正式核定設立 |
50 |
1 |
臺灣省政府通過「癩病防治規則」 |
6 |
臺灣省政府為配合地方自治實施,修正「臺灣省各縣(市)衛生機關組織規程」,將衛生院編制擴大,改制為衛生局 |
51 |
7 |
臺灣省政府頒布「臺灣省烏腳病防治計畫」 |
7 |
臺灣省霍亂防治中心成立 |
9 |
臺灣省政府發布「臺灣省砂眼長期擴大治療工作計畫要點」 |
9 |
世界衛生組織(WHO)正式宣告臺灣為非霍亂疫區 |
54 |
2 |
臺灣省政府引進沙賓疫苗,並頒布「臺灣省小兒麻痺預防接種計畫」 |
11 |
世界衛生組織(WHO)宣布臺灣成為瘧疾根除地區 |
56 |
1 |
臺灣地區開始推廣口服避孕藥 |
6 |
公布「醫師法」 |
12 |
原臺灣省立臺北結核病防治院及防癆委員會改組為臺灣省防癆局,並將原臺中、嘉義、臺南三個結核病防治院改隸其下 |
57 |
5 |
行政院頒定「臺灣地區家庭計畫實施辦法」 |
59 |
7 |
立法院通過「衛生署組織法」 |
8 |
公布「藥事法」 |
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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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計畫推行委員會成立 |
3 |
行政院衛生署成立,掌理全國衛生行政事務 |
3 |
行政院衛生署成立 |
6 |
行政院衛生署決定全面禁用DDT |
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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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省政府核定成立烏腳病防治小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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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退出世界衛生組織(WHO) |
5 |
臺灣省政府宣布在臺南縣北門鄉成立烏腳病防治中心 |
64 |
1 |
公布「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 |
6 |
國立陽明醫學院成立 |
7 |
原家庭計畫推行委員會改制為臺灣省家庭計畫研究所 |
7 |
原臺灣省血清疫苗研究製造所改制為行政院衛生署預防醫學研究所 |
9 |
行政院衛生署發布「醫院診所管理規則」 |
65 |
8 |
臺灣省政府頒定「台灣省加強癩病防治十年計劃」 |
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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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烏腳病地區改善供水計畫 |
11 |
行政院核定「加強農村醫療保健四年計畫」 |
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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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鑑於臺灣農業相關事業發展已可自立自足,故宣布中國農村復興聯合委員會停止在臺運作 |
3 |
公布「藥師法」 |
4 |
中華民國與沙烏地阿拉伯王國簽訂「中沙醫療合作計畫第一號備忘錄」,展開十一年的中沙醫療合作計畫 |
10 |
世界衛生組織(WHO)正式宣布全球撲滅天花成功 |
70 |
7 |
臺灣省公共衛生教學實驗院改制為臺灣省公共衛生研究院 |
8 |
行政院通過「加強B型肝炎防治計畫」 |
73 |
7 |
公布「優生保健法」 |
75 |
7 |
臺灣地區全面開始實施新生兒B型肝炎預防注射 |
11 |
公布「醫療法」 |
78 |
7 |
行政院衛生署檢疫總所成立 |
79 |
12 |
公布「精神衛生法」 |
81 |
8 |
行政院核定,推動「兩岸民間醫藥衛生交流計畫」 |
12 |
行政院衛生署推動「母乳哺育推廣四年計畫」 |
83 |
6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舉發美國無線電公司(RCA)桃園廠長期傾倒有毒廢料事件 |
84 |
1 |
中央健康保險局成立 |
3 |
開辦全民健康保險 |
4 |
全民健康保險監理委員會成立 |
11 |
成立行政院衛生署中醫藥委員會 |
85 |
1 |
國家衛生研究院成立 |
86 |
7 |
中華民國政府根據1997年「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之規定,將臺灣省移除地方自治地位,施行臺灣省政府功能業務與組織調整政策(精省) |
87 |
12 |
臺灣省政府正式虛級化,成為行政院派出機關 |
88 |
2 |
公布「健康食品管理法」 |
7 |
為因應臺灣省政府功能業務與組織調整政策(精省),原臺灣省政府衛生處改制為行政院衛生署中部辦公室 |
89 |
2 |
公布「罕見疾病防治及藥物法」 |
5 |
公布「藥害救濟法」 |
90 |
7 |
原臺灣省政府所屬婦幼衛生研究院、家庭計畫研究所、公共衛生研究所等單位及行政院衛生署保健處合併,成立行政院衛生署國民健康局 |
102 |
5 |
立法院三讀通過「衛生福利部組織法」,於同年6月19日公告施行 |
102 |
7 |
衛生福利部成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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