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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時教育

  民國27年(1938)4月1日,在武昌召開的中國國民黨臨時全國代表大會,通過《抗戰建國綱領》,內容分為內政、外交、軍政、經濟、教育、交通、蒙藏、僑務、振濟等要項,成為戰時的最高指導準則。
其中有關教育方面,認為戰時教育方針應分為以下6點:其一為培養各級人才於大學、各種生產高級技術人才於中等學校以及師範教育的培養;其二為平衡學科之質量,近來各校文科、法科已多,應注重實質的理工科;其三為注重職業及民眾補習教育,需就受學者所在地域之地情形及生產實況、生產技能訓練;其四為尊重師道,參用導師制度;其五為重視母教注重女子教育,使家庭教育與社會學校相輔共進;其六為注重編譯及學術研究,以當前迫切問題為對象。此6點為戰時教育重要工作方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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