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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戰期間的國共合作與衝突

  抗戰期間的國共合作與衝突

民國20年(1931),九一八事變爆發,日本強佔東北,中日關係緊張。蔣中正主張「攘外必先安內」政策,希望壓制中共勢力,以求國內團結一致對外。民國25年(1936)12月,西安事變爆發,張學良與楊虎城發動兵變,於西安劫持蔣中正。西安事件結束後,政府調整「攘外必先安內」的政策,開啟以政治協商的方式解決中共問題。民國26年(1937)2月,政府與中共進行多次會商。7月,七七事變爆發,中共發表「共赴國難宣言」,政府接受中共參與抗日戰爭。中共放棄分離主義、取消蘇維埃政府,取消「中國工農紅軍」之番號,改編為「國民革命軍第八路軍」(簡稱「八路軍」),江南的殘餘紅軍與游擊隊編為「國民革命軍新編第四軍」(簡稱「新四軍」)。

然而,雙方在軍事上缺乏互信,八路軍與新四軍仍由中共指揮,抗戰期間發生數次衝突。民國28年(1939)11月,對日本冬季攻勢期間,閻錫山所屬部隊發生叛變投向八路軍,政府指責中共抗命,中共則指責國軍聯合日軍夾擊,是為「晉西事變」。民國29年(1940)10月,新四軍為擴張根據地發動「黃橋戰役」,重創國軍第八十九軍;12月,雙方又爆發「曹甸戰役」。民國30年(1941)1月,新四軍向東擴張佔領區,違抗政府移防命令,第三戰區司令顧祝同調集5個師向新四軍發動攻擊,新四軍不敵潰敗,軍長葉挺等約2萬人被俘,傷亡近萬人。此事件為國共在抗戰期間的大規模武裝衝突,稱為「新四軍事件」或「皖南事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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