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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進口替代與出口擴張時期

  

  1950年代,軍費占我國政府開支之半,且人口自然增加率高,農業若無法增產,將無賸餘可供出口以賺取外匯。因此,政府決定先發展農業,再以農業培養工業。在土地改革成功及農復會的推動下,糖、米、茶、香蕉等農產大量外銷,賺取可觀外匯。而後,政府再透過「田賦徵實」、「肥料換穀」等政策,將農業所得移轉為發展工業的資金。
  在此基礎上,政府採取提高關稅、限制進口、管制外匯等措施,並在美國援臺官員協助,擬定經濟計畫,運用美援發展民營企業及進口替代工業,成功替代進口,有效節省外匯,創造就業機會。
  隨著臺灣經濟漸有起色,國內市場趨於飽和。惟其時適逢美、日等先進國家欲將勞力密集產業外移的契機,政府遂改採較為自由的經貿政策,以求吸引外人投資,並鼓勵擴張出口。例如,為吸引外資來臺,政府提出加工出口的構想,並於民國55年(1966)起,先後設立高雄、楠梓、臺中三個加工出口區,以退稅及廉價勞力,吸引華僑及外商投資。1972年,臺灣省政府提倡「客廳即工廠」,鼓勵家庭代工,擴大外銷,亦為一例。
  於是,臺灣成為美、日兩國的加工基地,外資源源流入,加上油價低廉、越戰爆發等因素的刺激,經濟開始「起飛」,成為開發中國家發展經濟的典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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