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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敵人戰罪

  抗戰期間,部分日軍在華肆行暴力、濫殺無辜,除造成大量人命傷亡,對中國的文化與經濟造成的損失亦是難以數計。為伸張公理正義,並符合現代法治國家的標準,政府著手設立戰罪調查機關。
民國33年(1944)2月,行政院敵人罪行調查委員會成立,象徵著政府在實際處置戰罪問題跨出重要一步。為有效在戰時著手蒐集地方暴行的證據,該委員會制定《敵人罪行調查計畫綱要》,對蒐集證據的相關工作制定基本規範,為戰後審判戰犯奠定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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