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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貸款

  為配合政府發展農村經濟的政策,政府、農會與民間金融機構皆曾開辦針對各種農業需求,提供給從事農業生產的企業和個人的專門貸款。而為協助擔保能力不足之農漁民增強受信能力,獲得農業經營所需資金,政府自1970年代著手研議農業信用保證制度,由財政部草擬「臺灣地區農業信用保證制度實施方案」,經行政院核准。農業信用保證基金於民國72年(1983)正式成立,次年3月開辦保證業務,由政府機關、農業行庫及農、漁會共同捐助基金,以財政部為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民國95年(2006)起,主管機關改隸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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