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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點財經改革措施

  民國54年(1965),美國正式停止對我國的援助貸款。為因應新局勢,政府早在民國49年(1960)提出「十九點財經改革措施」,主要目的在於美援結束後,臺灣經濟能夠達到自給自足程度。其主要項目計有獎勵儲蓄、創設資本市場、經濟活動正常化、扶植民營事業、鼓勵投資、改善投資環境、成立公用事業費率委員會、凍結軍費、改善租稅制度、調整公務人員待遇、建立中央銀行體系、單一匯率、鼓勵出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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