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貨物稅是政府針對商品的本身或交易過程,所課收的一種稅額,屬於流通稅的一種。製造、代理、收受或持有該貨物,都可以成為納稅義務人。故對政府而言,課徵貨物稅除能對貨物、商品進行有效的管理外,也是合理增加政府收入的方式。然對廠商而言,課徵貨物稅會造成成本的提高,自難受其歡迎。
因此,政府對貨物稅的課徵,除必須建立合理、公平且制度性的規範外,對課徵貨物的對象,也有慎重選擇的必要。在臺灣的經濟發展過程中,菸酒類商品因有健康疑慮,卻又擁有頗大市場規模,難免成為政府課徵貨物稅的對象。蓋此課收可將菸酒商品之成本提高,降低民眾購買意願以維持健康;又不致大幅減損市場規模,引致產業蕭條。於是,菸酒類商品乃成為合理的貨物稅徵收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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