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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參議會議事規則
依據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公布《臺灣省各級民意機關成立方案》,與國民政府公布《市參議會組織條例》、《參議員選舉條例》,臺中市參議會於民國35年(1946)4月8日成立。參議員由各區民代表會間接選舉產生,雖為民意機關,但仍屬諮詢性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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