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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治安的控制

  國民政府遷臺後,警務處為鞏固治安以協助實施反共抗俄,民國39年(1950)10月擬定「臺灣省戰時警察工作方案」,民國41年(1952)又陸續訂定「戰時警察工作計畫」「臺灣省警務處應變計畫」「臺灣省各縣市警察局應變計畫」,以致力於嚴密管制出入境與自衛槍枝管理、加強犯罪偵防與肅奸匪諜、辦理民眾組訓強化消防工作、維護交通安全改善社會環境衛生與風俗等。同年,為嚴密戶口查記、適應戡亂動員之需要,蔣中正於民國41年(1952)提出「改善戶政加強戶警合一」,但以失敗收場,民國62年(1973)7月才又推行戶警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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