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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0年代,政治案件一被偵破,不少政治犯遭警務處緝拿,再移送臺灣省保安司令部保安處偵訊、關押。當時,保安處占用日治時期的東本願寺作為辦公、關押空間,地址位於今臺北市西寧南路36號(範圍約在臺北市西門町的昆明街、漢口街、武昌街、西寧南路之間),占地約2,615坪。
保安處看守所為地下一層、地上三層的建築。一樓有四排牢房,左右各兩排,約有四間偵訊室和二十間牢房。每間牢房約三坪大,每間需容納二十人,空間相當擁擠。二樓有其他監禁地少有的獨囚房,每間僅約一張榻榻米大小,空間狹窄昏暗。因此處前身是東本願寺的緣故,情治人員經常戲稱看守所為「大廟」,但這卻成了政治犯眼中的「閻羅殿」。根據張常美女士的回憶,她於民國42年(1953)年因「綠島再叛亂案」被送回臺灣省保安司令部保安處,起初先被送至獨居房,空間小又無獄友,住了一個月「整個人都快瘋了」;後來她才被移至一樓囚室,與傅如芝等人同寢。
民國57年(1968)年,隨著保安處看守所遷入博愛路上營區新址後,東本願寺址則由財政部國有財產局標售予民間,改建為現西門町的獅子林新光商業大樓、六福西門大樓與誠品百貨等大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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