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鼠害防治

  臺灣氣候溫和、各種農作眾多、加上天敵又少,對鼠類的生存是一個很好的環境,再加上鼠類繁殖速度快,對農作物及環境衛生都造成極大危害。老鼠是雜食性動物,農作物從種植到收成、貯藏的整個過程都可能遭受其害。而在直接危害農作以外,鼠類由於穴居的習性,常四處挖洞築穴,毀損農路、田埂及灌溉排水系統,對農田設施的損害亦相當可觀。根據農政單位的估計,鼠患每年造成10餘億元的農業損失,鼠害防治因此是農業發展的必要工作。臺灣自民國46年(1957)開始建立組織性的鼠害防治工作,由農復會、臺灣省政府農林廳、糧食局、臺灣糖業公司、臺灣省農會聯合組成「臺灣省野鼠防治委員會」,全面推動鼠害防治工作。民國59年(1970)起更推行「鼠害防治六年計劃」,由中央到地方建立完整的鼠害防治體系,在經費、滅鼠材料供應等方面建立體制,持續推動鼠害防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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