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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共合作

  

西安事變後,國共雙方停止軍事行動,中共向西安行營洽商共軍有關問題。民國26年(1937)1月31日,西安行營主任顧祝同電報中共,要求共方派代表協商共軍接受政府收編事宜,中共乃派出周恩來赴南京,商談有關黨與政治的問題。

2月10日,中共致電國民黨第五屆三中全會,提出「和平統一、團結禦侮」之方針,提出停止內戰,一致對外;保障言論、集會、結社之自由,釋放一切政治犯;召開各黨各派各界各軍的代表會議,集中全國人才,共同救國;迅速完成對日作戰之一切準備工作;改善人民生活等5項要求;並表明如果國民黨能將5項要求訂為國策,則中共可以做到停止武力推翻政府的方針;「工農政府」改名為「中華民國特區政府」,「紅軍」改名為「國民革命軍」;「特區」實行徹底的民主制度;停止沒收地主土地的政策等4項保證。

2月21日,國民黨在第五屆三中全會通過「根絕赤禍案」,宣告一國之軍隊必須統一編制與號令;政權必須統一;必須停止赤化宣傳;必須停止階級鬥爭等4項最低限度辦法。兩黨之間仍有歧見。

民國26年(1937)7月7日,中日戰爭全面爆發。9月,中共提出「共赴國難宣言」,略謂願為實現三民主義奮鬥;取消推翻國民黨政權的暴動政策;取消「蘇維埃政府」;取消「紅軍」名義及番號,改編為國民革命軍等4要點。

8月22日,國民政府發布收編投誠共軍命令,先收編陜北共軍為第八路軍(後改為第十八集團軍);再收編黃河以南八省共軍及游擊隊為新四軍,國共合作展開。

共赴國難宣言發表

  

  國共停止軍事行動後,雙方有過幾次談判,惟有部分條件無法達成共識。民國26年(1937)7月7日,日軍發動盧溝橋事變(又稱七七事變),國民政府宣布全面抗戰,中日戰爭爆發。
  因應全面抗日形勢,9月22日,中共發表「共赴國難宣言」,要點包括:一、願為實現孫中山的三民主義奮鬥;二、取消一切推翻國民黨政權的暴動政策及赤化運動;三、取消「蘇維埃政府」,實行民權政治,以期全國政權之統一;四、取消「紅軍」名義及番號,改編為「國民革命軍」,受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之統轄,並待命出動擔任抗日前線之責。「共赴國難宣言」發表後,國民政府也給予正面回應,國共合作展開。

共軍之收編

  

  抗戰初期,中共發表「共赴國難宣言」,表明願意取消「紅軍」名義與番號,改編為「國民革命軍」,接受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之統轄。對此,國民政府根據與共黨談判結果,於民國26年(1937)8月22日發布收編投誠共軍命令。
  其中,國民政府將共軍位於陜北的第一方面軍、第二方面軍、第四方面軍收編為「國民革命軍第八路軍」(簡稱「八路軍」),由朱德任總指揮,彭德懷任副總指揮,員額2萬人。旋又改番號為第十八集團軍,朱德、彭德懷仍任正副總司令,下轄3個師,編入第二戰區,歸戰區司令閻錫山指揮。
  10月,國民政府又將黃河以南八省的共軍及游擊隊整編為「國民革命軍新編第四軍」(簡稱「新四軍」),由葉挺任軍長,項英任副軍長,下轄4個支隊,編入第三戰區,歸戰區司令顧祝同指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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