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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省實施戒嚴令

  民國38年(1949)5月19日,臺灣省政府主席兼臺灣省警備總司令陳誠頒布戒嚴令,自翌日起臺灣省全境實施戒嚴,至民國76年(1987)由總統蔣經國宣布同年7月15日解嚴為止,共持續38年(1949)又56天。此戒嚴令頒布時的臺灣省轄區包含臺灣本島與周邊附屬島嶼、以及澎湖群島。這是臺灣第二次頒布戒嚴令,第一次是針對二二八事件所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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