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蛔蟲

  二十世紀初期,公共衛生工作關注的焦點在於撲滅傳染病,對於相對慢性且不立即致命的寄生蟲疾病,關注度並不高。戰後臺灣衛生條件差,人們普遍貧窮,即使知道罹患蛔蟲病,也無能力進行驅蟲,因市面上很少有賣蛔蟲藥,效力也很有限。因為整個大環境並不注意日常衛生,當時的學童普遍罹患蛔蟲,孩童罹患以後大多面黃肌瘦,營養不良、肚子脹大、精神萎靡,嚴重妨害正常發育。

       1960年代,政府開始著眼於的砂眼、蛔蟲等病的控制工作,臺灣省政府衛生處委託高雄醫學院從事的蛔蟲防治研究工作,由該校寄生蟲科主任謝獻臣博士主持。在世界衛生組織援助下,高雄醫學院寄生蟲科歷時三年研究,完成一項「臺灣省蛔蟲病防治計劃」,省衛生處依據該項計劃,從1968至1970年,對全省二百四十四萬二千多個兒童,全面實施蛔蟲驅除工作。除了投藥驅蟲之外,也在各國民學校普遍推廣衛生教育,使一般學童對蛔蟲的害處及預防方法有所認識。為了辦理全省蛔蟲防治計劃,三年內所需經費約美金113萬4436元,其中由聯合國兒童基金會補助美金29萬5276元外,其餘由省政府負擔。學校會定期給學童服用蛔蟲藥,據早一輩長者的回憶,蛔蟲藥很難吃,味道異常,還是液狀的,難以下嚥,吞下去的人老師都會發給一粒「糖」以示獎勵,這在當時是很大的撫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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