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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外匯管制

  在民國68(1979)年政府放寬外匯管制以前,新臺幣與外幣的匯率由官方直接管控,而一般民眾無法自由持有運用外幣,進出口廠商亦須申請許可買入外匯,並將出口所得結匯。在政府放寬外匯管制以後,民間可以自由持有和運用外匯,一定額度內的進出口貿易也從許可制改為申報制。同時,除了中央銀行基於特殊需要維持外匯秩序以外,新臺幣與外幣的匯率已大抵由市場供需決定。這個發展,對於我國新一階段的產業升級與自由化、國際化,確有正面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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