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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後臺灣的藥品市場幾乎都是進口藥,1953年工業委員會主任委員尹仲容表示,若臺灣的製藥產量足夠供應,品質也達到標準,外來藥品就應該禁止進口,但當時省衛生處對於扶植製藥業都沒有積極動作。當時臺灣人較喜歡外國貨,自然藥品也是,愛用外國貨對臺灣製藥業是一大問題。在進口藥市價上漲之後,偽藥的發生便越來越多。甚至有藥廠和日本藥廠合作,利用日本藥廠的牌子,在臺灣製造藥品。
臺灣製藥工業問題之癥結,乃在於投資環境太差,尤其是對於製藥工業的保護政策不夠徹底,使臺灣製藥工業仍停留在分裝加工製劑的階段。1960年代中期,臺灣的西藥幾乎全靠進口供應,雖有國內市場,但沒有原料亦沒有製造技術。政府為了減少成藥進口並節省外匯,准許外人來臺成立製藥廠,包括美商氰氨公司、輝瑞藥廠及日本的武田、田邊、第一、滕澤、鹽野義等多家藥廠。此時臺灣每年進口約一千多萬美元的藥品,其中30%為原料,臺灣的製藥廠利用這些進口原料及本地所產的原料來生產價值相當於一千二百萬美元的成藥,使國內藥品以供應無缺,但本土的製藥業發展,直到1960年代末期才有較好的開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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