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緬境國軍撤臺

  民國38年(1949)12月,雲南省主席盧漢投共,駐守雲南的第8軍軍長李彌飛往臺灣,向政府表達第8軍願意留在雲南建立基地,繼續執行反共政策的立場。同時第8軍第170師師長孫進賢叛變投共,第8軍殘部在第237師709團團長李國輝率領下突圍,輾轉退至緬甸境內,並與第26軍93師278團副團長譚忠部隊會合,兩部隊改編為中華民國復興部隊,人數約有3千多人,由李國輝任指揮官。民國39年(1950),緬甸政府要求李國輝部隊退出緬甸未果,對部隊展開攻擊,遭到擊退,引起國際及臺灣政府重視。韓戰爆發後,美國對部隊表達願意合作立場,12月,政府任命李彌為雲南省主席,命李彌將部隊改編為雲南人民反共救國軍,由李彌任總指揮官,下轄2個師,升李國輝為其中第193師師長。民國40年(1951)上半年,反共復國軍反攻雲南,曾攻克多處據點。7月,解放軍大舉圍攻,反共救國軍再退回緬甸。 民國42年(1953),緬甸向聯合國指控中華民國政府以反共救國軍入侵緬甸,4月22日,聯合國大會通過決議,要求反共復國軍繳械退出緬甸,中華民國與美國、泰國、緬甸政府組成四國委員會,擬定撤軍方案。自11月開始,反共復國軍先後分3批,撤退來臺。然而,政府向國際宣示緬境國軍撤退同時,卻以「天案」為代號,密令李彌將部分軍隊以志願軍身分留在滇、泰、緬邊境,繼續對共作戰。首批來臺的軍眷,多安置在桃園中壢一帶;民國50年代來臺的軍眷,則多安置在新北中永和地區和南投清境農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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