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鹽續利用—喚回臺灣曬鹽記憶
2002年臺灣傳統天日曬鹽正式走入歷史後,臺鹽公司依「文化資產保存法」將日治時期房舍列冊,並簽具登錄歷史建築同意書,再由臺南縣政府接管,進行鹽業歷史建築調查,作為歷史建築登錄或古蹟指定審查後,加以保存規劃再利用。
廢曬鹽田方面,從2003年起,陸續有臺南安順、北門井仔腳、布袋洲南等鹽田復曬,或者轉型成為博物館、動植物保護區、科學園區、太陽能光電場,鹽田復曬與再利用,除為臺灣保存最珍貴的鹽業文化遺產外,更喚起屬於臺灣共同的曬鹽記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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