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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會組織:理事會

  農會屬於農民團體,為公益性社團法人。依照農會法規定,農會採行權責劃分的制度。農會的權力部門,包括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及監事會;理、監事會係由會員大會選出的理、監事組成,理事會再聘任總幹事主持農會行政部門,負責農會的經營運作。總幹事為農會行政主管,秉承理事會決議,執行農會業務,向理事會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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