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倡議設立臺灣省地方自治協會
民國36年(1947)12月25日,《中華民國憲法》開始施行,我國政治體制正式邁入憲政階段。臺灣省各界人士受此民主風潮鼓舞,建議臺灣省政府成立臺灣省地方自治協會。根據發起者的構想,該協會宗旨主要為協助政府宣揚憲政、發展地方自治事業,並研究地方自治事業相關問題。臺灣省地方自治協會總部設於臺灣省省會所在地臺北市,另於各縣市設立分會以推展會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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