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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禁

  民國38年(1949)5月,制定〈戒嚴期間防止非法集會結社遊行請願罷課罷工罷市罷業等規定實施辦法〉,限制人民結社自由,實施「黨禁」。民國49年(1960)以雷震為中心之自由中國社籌組中國民主黨,但以失敗收場。51年(1962)討論制定〈動員戡亂時期集會結社限制辦法〉。76年(1987)政府雖然開放黨禁,惟實際上因動員戡亂時期未結束,故仍於77年(1988)1月20日公布〈動員戡亂時期集會遊行法〉,78年(1989)1月27日公布〈動員戡亂時期人民團體法〉,箝制人民集會結社之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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