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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勵化學工業

  

  臺灣的技術改革,可視為產業政策成功操作的結果。透過產業政策,政府進行大規模投資,讓新技術轉化為實質生產。此種方式,在日本、韓國的經濟發展過程中皆可見到。在過程中,政府往往比市場先走一步,例如在民國50-60年代,儘管臺灣尚未產生具體需求前,政府業已著手發展重化工業,以因應整體環境的轉變。

  以臺灣的化學產業為例,政府先透過進口替代策略來培養工業基礎。民國42年(1953)「經濟安定委員會」成立,於其下設立「工業委員會」,運用美援發展當時節省外匯的產業,包括塑膠、人造纖維、肥料等,皆屬化學工業,並利用貿易及匯率政策來減少國外競爭,進而發展勞力密集輕工業。至民國52年(1963),化學工業的生產值業已超越農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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