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際紅十字會創立於西元1863年2月9日,創辦人為亨利‧杜南,總部設立在瑞士日內瓦,是一個屬於醫療救護的人道主義機構。根據《日內瓦公約》中有關因戰爭受到傷害的武裝及非武裝人員,如軍事傷兵、戰俘、難民、平民等人員,授予國際紅十字會保護這些受難者的權利。
中國最早在清光緒30年(1904)由盛宣懷、沈敦和等人在上海成立萬國紅十字會,以救治在日俄戰爭期間東北地區受到戰火波及的民眾。光緒32年(1906),清政府簽訂了《日內瓦公約》,上海萬國紅十字會因而正式加入了國際紅十字會組織。宣統2年(1910),由朝政府統一各地有關的紅十字會組織,更名為大清紅十字會,並將其納入官方管理。宣統3年(1911)辛亥革命爆發後,原先的大清紅十字會改名為中國紅十字會。
民國22年(1933),國民政府通過《中華民國紅十字會管理條例施行細則》,將該會會名改定中華民國紅十字會,並由內政部管理。對日抗戰爆發後,該會與國際其他各國的紅十字會合作,在抗戰期間從事各項的醫療行動,並且藉由民間管道,取得各國紅十字會的捐獻醫療物資,成為戰時醫療救護的重要單位。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