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西安事變

  

民國24年(1935)下半年,突圍而出的共軍在陜甘邊區建立據點,國民政府成立西北剿匪總司令部,由蔣中正任總司令,指揮東北軍的張學良任副司令,加上楊虎城的西北軍、閻錫山的晉軍、劉湘的川軍,對陜北共軍逐漸產生合圍之勢。

12月,中共在陜北通過所謂的「十二月決議」,提出組織抗日民族統一戰線,訴求一致抗日,停止內戰,希望獲得喘息空間,此訴求獲得若干迴響,特別是在東北軍方面。

民國25年(1936)秋,蔣中正察覺到東北軍軍心不穩,特別為此到達洛陽。12月初,蔣中正飛抵西安,希望穩定東北軍軍心。12月12日凌晨,張學良和楊虎城突然發動武裝行動,劫持蔣中正,史稱「西安事變」。

西安事變爆發後,舉國譁然,國民政府於16日成立討逆軍總部,由何應欽任總司令,打算用武力解決變亂。另一方面,宋子文、宋美齡也前往西安。12月25日,張學良決定親送蔣中正經洛陽返南京,西安事變結束。

民國26年(1937)1月,國民政府撤銷西北剿匪總司令部,同時,中共受蘇聯指示,也停止對國軍的軍事襲擊行動,國共兩方開始會談。不久,盧溝橋事變爆發,開始對日抗戰,國共關係也邁入另一個階段。

中共對東北軍的宣傳戰

  

  民國24年(1935)10月,國民政府成立西北剿匪總司令部,由蔣中正任總司令,張學良任副司令,實際由張學良在西北指揮軍事。因之,張學良指揮的東北軍有3個軍共10個師的兵力,進駐西北參與剿共。
  民國24年(1935)12月,中共在陜北瓦窯堡開會,通過所謂的「十二月決議」,提出組織抗日民族統一戰線,訴求一致抗日,停止內戰,獲得若干社會團體與知識青年響應。而東北軍因受到九一八事變東北淪陷的影響,抗日情緒尤為高昂,成為中共亟欲爭取的對象。
  民國25年(1926),中共成立東北軍工作委員會,對東北軍宣傳停止內戰,聯合抗日訴求,許多東北軍將領開始動搖,種下日後西安事變爆發之因素。

 

西安事變爆發

  

  民國25年(1936)12月初,張學良察覺東北軍軍心不穩,赴洛陽謁見蔣中正,面陳西安不穩之勢。12月4日,蔣中正由洛陽赴西安,希望能化解西安諸將領不穩情緒。
  12月12日凌晨,張學良部隊襲擊臨潼華清池行轅,劫持蔣中正至西安綏靖公署。隨行的晉陜綏寧四省邊區剿匪總指揮陳誠、內政部長蔣作賓、駐閩綏靖主任蔣鼎文、豫鄂陜邊區綏靖主任陳繼承、第二十五軍軍長萬耀煌、徐海綏靖分區司令官衛立煌、軍事參議院院長陳調元被扣留,廣州行營參謀長錢大鈞受傷,中央政治委員會委員邵元沖中彈後不治身亡。

國民政府之對策

  

  民國25年(1936)12月12日西安事變爆發後,國民政府於次日發布訓令,有關蔣中正原來的職務,行政院政務由副院長孔祥熙負責;軍事委員會由副委員長及常務委員負責。並規定有關軍隊指揮調動,由軍政部長何應欽負責。同時派遣飛機30餘架飛西安上空示威偵察,必要時進行轟炸。
  12月16日,國民政府發布討逆令,禠奪張學良西北剿匪副司令職位,交軍事委員會嚴辦。並任命何應欽為討逆軍總司令,何上任後即計畫作戰編制,分討逆軍為東、西兩路集團軍,分由劉峙、顧祝同任總司令,積極進行討伐工作。


西安事變結束與善後處置

  

  民國25年(1936)12年22日,宋美齡、宋子文飛抵西安,與張學良、楊虎城進行多次商談,終得張、楊2人同意,釋放蔣中正回京。12月25日,在張學良的護送下,蔣中正飛抵洛陽脫險,次日再飛南京。
  12月29日,國民政府撤銷討逆軍總司令部及東、西兩路集團軍總司令編制,由軍政部處理善後。並將張學良交由軍事委員會依法辦理。12月31日,軍事委員會高等軍事法庭開庭審理張學良,以李烈鈞為審判長,朱培德、鹿鍾麟為審判官。是日判處張學良有期徒刑10年,禠奪公權5年。蔣中正獲知結果後,即呈請國民政府特赦張學良。
  民國26年(1937)1月4日,張學良獲得特赦,實則遭到軟禁。同月,國民政府撤銷西北剿匪總司令部,任命顧祝同為西安行營主任,剿共軍事行動中止。
  另,楊虎城亦在1月與于學忠共同通電自請處分,並呈請撤其等職務,國民政府先予慰留,5月,仍撤銷西安綏靖公署編制。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