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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統一綱領

  民國79年(1990)10月7日,國家統一委員會(簡稱國統會)宣告成立,在第一次會議中,國統會委員陶百川提出仿照抗戰時期「建國綱領」,制定統一綱領構想,獲得與會委員同意,乃決議交國統會研究委員研擬,由國安局長兼研究委員宋心濂負責起草。80年(1991)2月23日,國統會第三次會議正式通過國家統一綱領(簡稱國統綱領),作為我國兩岸關係政策的最高指導原則。國統綱領以「建立民主、自由、均富的中國」為目標,將統一進程分為近程之交流互惠階段、中程之互信合作階段、遠程之協商統一階段。95年(2006)2月27日,總統陳水扁宣布國統綱領「終止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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