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本網站以任何媒體呈現之所有內容,包括文字敘述、攝影、圖片、錄音、影像及其他資訊,均由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以下簡稱本局)或其他權利人依法擁有其智慧財產權,受中華民國法律保障,包括但不限於商標權、專利權、著作權、營業秘密等。
|
二、 |
本網站內容採取創用CC「姓名標示─非商業性」 3.0 臺灣授權條款釋出,同意授權予不特定之公眾以重製、散布、發行、編輯、改作、公開口述、公開播送、公開上映、公開演出、公開傳輸、公開展示之方式利用,以及創作衍生著作。惟利用人除非事先得到本局之同意,皆需依下列條件利用: |
|
(一) |
姓名標示:利用人需依據本局指定方式,標示原著作之來源,包含本局全稱、本網站名稱及原著作網址。範例如下: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檔案支援教學網(https://art.archives.gov.tw/FilePublish.aspx?FileID=212)
|
|
(二) |
非商業性:利用人不得為商業目的而利用本網站內容,並應遵守創用CC「姓名標示─非商業性」3.0 臺灣授權條款。 |
三、 |
本網站之內容,旨在提供教學資源素材作為教育目的使用。若需要應用本網站內容於商業領域,須先向本局提出「國家檔案加值使用約定書」,說明利用人姓名、聯絡方式、欲使用之檔案素材內容、使用範圍及時間等資訊,經本局同意後始可使用。
|
四、 |
本網站內以超連結(hyper link)方式向外所連結之網站網頁或資料,均屬被連結網站所提供,相關權利為該等網站或合法權利人所有,本網站不擔保其正確性、即時性或完整性。 |
五、 |
任何個人或非商業機構網站均可自由以超連結方式連結本網站,連結時建議選用本網站之標示。 |
六、 |
使用人不得利用本網站內容為其他一切違法用途,如使用者因此損害第三人權利時,應自負一切法律責任。 |
七、 |
利用人如有違反本網站規範之行為,並導致本局受到其他損害(包括但不限於對第三人之損害賠償、訴訟費用或律師費用)時,利用人亦應全額賠償本局。 |
八、 |
本網站智慧財產權聲明的解釋與適用,以及有關的爭議,均應以中華民國法律為準據法(不包括依據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而應適用外國法律的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