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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山森林鐵路

  日治時期為運輸阿里山林場林木,遂建設阿里山森林鐵路系統。鐵路系統由多條分布在阿里山山區的林場線,與聯絡山區至嘉義的主線所構成,除承載林木,也是阿里山公路通車前,沿線聚落客、貨運重要運輸管道。臺灣光復後,阿里山森林火車持續承擔運輸木材與客運的任務。民國50年(1961),林務局取得交通部專用鐵路立案執照,促使鐵路業務法規化與制度化,強化客貨運的運輸安全,發展高山鐵路觀光列車。53年(1964),阿里山林場砍伐業務結束後,客運與觀光成為阿里山森林鐵路的主要功能。97年(2008)6月,以委外經營模式,交由宏都阿里山公司經營,至99年3月由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嘉義林區管理處收回自管,102年(2013)5月起委由臺灣鐵路管理局協助營運。107年(2018)7月林務局成立專責機構自營,並將「阿里山森林鐵路」更名為「阿里山林業鐵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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