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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商管理

  1970年所公布的《藥物藥商管理法》,即為1993年公布《藥事法》的前身,主要作為中、西藥之藥物與藥商的管理規定,並以中央行政院衛生署及各地方縣市政府為主管機關。在藥商的管理規則上,包含藥商之登記、販售、製造、執業人員、推銷員等,均受此法令規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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