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紡織業的發展

  本次主題針對臺灣紡織業發展過程的特色進行介紹,首先由於美援政策與中美經濟合作的歷史背景下,臺灣的紡織原料仰賴外國原料的輸入,再進行加工。其次是1950年代工業發展過程中,根據謝國興的研究,上海商人將其產業在二戰後遷廠到臺灣復業的比例甚多,紡織業的轉移是其一,在1952年之前,臺灣共有十三家紡紗廠,其中就有七家是由上海的工商業者到臺灣設立的,分別是華南紡織、申一紡織、中國紡建、臺北紡織、臺元紡織、彰化紗廠、遠東紡織廠。其次,臺灣本地資本家亦加入紡織業,如吳火獅成立的新光紡織廠,招募農村的女性到廠內工作。檔案管理局的新聞局檔案典藏有許多紡織廠的勞動情形、紗錠成品、紡織機器等照片,能呈現當時的紡織產業榮景。

紡織原料的取得

  民國39年(1950)政府扶植與保護紡織業的發展,制定〈臺灣省獎勵發展紡織業辦法〉,在臺灣區生產事業管理委員會下設立「紡織小組」,定期向行政院經濟安定委員會提報紡織業的供需情形。政府透過美援購入紡織原料棉紗,再分配給紡織廠,讓紡織廠「代紡代織」,最後產品交由政府銷售,以增加外匯存底。另外38年亦曾引進德克薩斯州展覽會比賽冠軍的「安哥拉山羊」空運來臺,準備在臺繁殖,以加強紡織業競爭力。另一方面也曾有澳洲的羊毛公司提出欲提供臺灣的毛織廠羊毛原料的商業計畫。

中國的紡織業在臺復業

  民國38年(1949)中國大陸情勢危急,上海商人徐有庠遂將紡織廠的設備、棉紗、棉布等運至臺灣,在板橋成立「遠東針織廠股份有限公司」,開始生產「洋房牌」內衣;在政府獎勵紡織業的政策下,41年徐又成立「臺灣遠東紡織有限公司」,生產「阿里山牌」棉紗和「萬壽山牌」棉布,43年將針織廠和棉紡織兩家公司合併為「遠東紡織股份有限公司」。另外,上海紡織業者榮氏兄弟(榮宗敬、榮德生)經營的申新系統紡織廠,在37年榮家將紡紗原料、織布機運到臺灣,建立申一紡織廠。

二戰後成立的紡織廠

  民國44年(1955)4月吳火獅等人,有鑑於臺灣紡織業勢將蓬勃發展,乃籌資新臺幣一千萬元,創立新光紡織廠,初設人造棉紡錠5,600錠,成為國內第一家人造棉紗廠生產人造棉紗,供應下游織布廠。77年再增加SULZER織機54臺,逐漸汰換舊有之梭織機。另外,設立於38年的中興紡織廠,擁有「三槍牌」和「宜而爽」的註冊商標。

紡織業勞動情形

  紡織業是勞力密集的產業,早期大多由女性進入紡織廠當女工(後改稱女作業員),也有部分工廠雇用童工。工廠內有職員與工人的差別,職員以在辦公室辦公、處理行政事務為主,有固定的午餐、休息時間;而工廠內的紡織機器則是24小時不停歇地運作,女作業員以輪班的方式分配工時,達到廠方要求的生產量。當時不同工廠採取了不同的輪班方式,有的為兩班制(一班工作十二小時);或是三班制(一班工作八小時,分早班、中班、晚班),讓女作業員在第一週值早班,次週轉值中班,第三週轉值夜班的方式循環往復。

紡織機械的自給生產

  1950年代臺灣推行進口替代政策,政府除了以紡織業為主推動製造紡織品外銷,也鼓勵國內工廠自行製造紡織機,透過紡織機國造節省外匯,其中大明機械公司是著名的生產紡織機零件與機械的工廠。彰化高工機械科畢業的吳聯星於民國40年(1951)在彰化創辦大明機械公司,自42年開始生產紡織機器零件,至 48年完成整臺紡紗機生產。62年吳聯星更接辦「私立建國商業專科學校」(今私立建國科技大學),任校董事會董事長,並向教育部申請更改學制為工業專科學校,建立機械、電機、電子、土木四科實習工廠。

人造纖維織品問世

  臺灣紡織業最初透過美國進口原料,進行以棉紡織為主的加工生產。到了1960年代逐漸轉為以化纖和混紡產品為主。為了提升競爭力、減少對國外原料的依賴,之後更朝向開發人造纖維梭織業。如民國46年(1957)中國人造纖維公司頭份廠開始生產人造纖維嫘縈絲。56年中國人造纖維公司移轉旗下的合成纖維處與日本帝人公司結合,另外成立華隆公司,是臺灣第一家聚脂絲生產工廠。

紗錠成品與旗袍服飾

  棉紗等原料從最初透過梳紗機製成棉條,通稱為「生條」。再將生條透過併條機將6或8根棉條合併、拉長成為一根,使之粗細均勻,纖維平直,成為「熟條」,接著送進粗紗機進行拉細,拉細的過程稱為「牽伸作用」。在經過一連串的生產流程後捲成紗錠成品,紡織業者也逐漸運用自動化生產機器,製造品質均勻的紗錠成品。另一方面,紡紗成品運用在服飾的製作與展示方面,最常見的服飾樣式即是旗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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