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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導國軍就業

  

  近現代以來,中華民國內戰、外患不斷,即使曾有數次裁軍之舉,仍無具體成效。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政府也曾試圖縮編,惟國、共間的武裝衝突爆發,又使此議形同具文。而在失去中國大陸領土,政府以臺灣為主要控制領域,在保衛復興基地的目標下,維持龐大兵員數量。因此,在大批國軍士官兵面臨退役而需返回社會時,如何解決其就業需要,便成為政府必須妥慎因應的問題。

  民國42年(1953),政府有意籌辦協助退役士官兵處理就業等民生問題的組織,故而研擬相關辦法。此一政策對象既係國軍,自係由國防部負責初步的規劃任務。於是國防部乃在行政院的飭令下,邀集相關單位召開會議,商討退除役士官兵的就業輔導辦法。隔年,行政院成立「國軍退除役官兵就業輔導委員會」,開啟日後將國軍退役人力轉變成社會生產之人力資源的序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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