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藥酒管理

  藥酒為加入各式中藥材所配製而成的酒類,中醫學統稱為酒劑,是一種具有強身、保健、醫療功效的液體型態藥品。分為內服跟外用兩種,通常以白酒或黃酒為溶媒,並選擇合適的中藥材釀製而成。戰後臺灣針對藥酒一開始並未有相關的法令進行管理,直至1963年3月31日才由行政院頒布〈臺灣省內含藥酒類管理辦法〉,開始對於藥酒的製造、功效、販售等進行規範。1973年1月11日改為〈臺灣地區含藥酒類管理辦法〉,並於2002年廢止。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