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戒嚴時期之相關管制辦法

  戒嚴期間,臺灣省警備總司令部、臺灣省保安司令部、警備總部、國防部等機關頒布一系列命令以管制社會,例如〈臺灣省戒嚴期間防止非法集會、結社、遊行、請願、罷課、罷工、罷市、罷業等規定實施辦法〉(民國38年)、〈臺灣省戒嚴時期新聞紙雜誌圖書管制辦法〉(民國42年)、〈臺灣省戒嚴時期郵電檢查實施辦法〉(民國41年)、〈臺灣省戒嚴期間無線電臺管制辦法〉(民國49年)、〈臺灣地區戒嚴時期出版物管制辦法〉(民國49年)等等。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