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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在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對舊有日本產業採收歸公有的政策。當時臺灣主要企業,大多成為臺灣省政府所經營之省營企業,或是其他中央機關主導的國營企業。不過,官方經營的績效有時而無,為強化相關產業的生產力,民營化也成為選項之一。
之後,由於政府推動耕者有其田等政策,需要給予田地遭到政府收取的地主相當之報酬,以撫慰其遭受損失後的不平。故政府也常將公營企業之股票釋出,以為補償之用。這些因素使各種企業民營化開始展開。此種民營化的產業範圍很大,例如全臺最大的造紙廠「中興紙業公司」,是在配合政府政策,以及改善經營績效下,走向民營之路。這些民營化的措施,也是讓臺灣經濟發展更多元、更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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