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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城中區福星國民學校教員陳勤

  陳勤,1922年生於臺北,1950年被捕,其時身份為臺北市城中區福星國民學校教員。被判處五年徒刑,1955年出獄。出獄後重返教職,但處處遭遇困難,其子女亦受其遭遇影響,以至其一生感到對子女以所虧欠,即使該感到虧欠的很可能不該是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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