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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速經濟發展計畫

  

  民國40年代後期,國內經濟成長減緩,惟國內投資財源有限,主要依賴美援供應。民國49年(1960)由尹仲容主導,行政院美援運用委員會採取美國國際合作總署駐華分署署長郝樂遜(W. C. Haraldson)的建議,草擬十九點財經改革措施為計畫基礎。目的在於預擬美援停止後的經濟措施,使臺灣在美援結束仍得維持自給自足。

  計畫內容涵蓋臺灣財政經濟的預算、金融、外匯與貿易等4個層面。十九點財經改革措施主要內容分別為:獎勵儲蓄、創設資本市場、經濟活動正常化、扶植民營事業、鼓勵投資、改善投資環境、改善租稅制度、調整公務人員待遇、建立中央銀行體系、單一匯率、鼓勵出口等。此十九點措施爾後成為加速經濟發展方案、第三期臺灣經濟建設四年計畫、獎勵投資條例等方案計劃或相關法律的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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