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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力建設

  

  電力建設亦是現代化的重要基礎,沒有電力便無法發展工業。臺灣的電力建設起自清代,但僅止於初步的電燈事業,且無力營建龐大的供電系統,故相關事業乃係日本統治時期方才開始。民國8年(1919),日本設立臺灣電力株式會社,為臺灣的電力建設奠定首要基礎。

  政府接收臺灣期間,在日產公有的基本計畫下,電力事業自不例外。尤其臺灣電力株式會社擁有超過六千名員工,其中日籍員工超過半數,更需妥慎處理日籍人士遣返之後的發電問題。經過一連串改組,民國35年(1946)5月,臺灣電力有限公司成立,由行政院資源委員會與行政長官公署合辦。此刻,原本日籍員工超過半數的臺灣電力有限公司,終於調整成近4,600人,僅有不到一成日籍員工的狀態,成為臺灣本土型態的電力企業。民國40年(1951),臺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改組成立,即今日所通稱的「臺電公司」。其業務範圍不僅只民生用電,亦包括提供水泥、工礦等大規模公營事業,是臺灣經濟發展的後勤支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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