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頁>檔案瀏覽>民國34年至70年臺灣經濟發展>重振臺灣經濟>電力建設
檔案資源編號:
5.2.13-2
主題:
民國34年至70年臺灣經濟發展>重振臺灣經濟>電力建設
說明:
臺灣電力公司函示臺灣銅礦籌備處,依契約原定供電容量,其自該年1月2日起超過契約容量甚多,請其照章辦理更改契約,俾利繼續供電。
案名:
水泥公司及銅礦籌備處用電
檔號:
A313310000K/0037/210/006
檔案來源機關:
臺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關鍵詞:
供電契約;臺灣電力公司
事件年:
民國37年(1948)
檔案管有機關: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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