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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省諮議會

  民國87年(1998)12月因精省裁撤了臺灣省議會,據憲法增修條文及精省條例暨行政院頒定「臺灣省諮議會組織章程」,在原址成立臺灣省諮議會並承繼臺灣省議會的所有資產,在地方政治體制上成為了臺灣省政的諮詢機關。諮議員任期為3年,人數至多為29名,並由行政院院長提請總統任命。其主要工作為管理臺灣省參議會、臨時省議會、省議會時期之檔案、公報、議事錄,省議會時期之問政影帶以及地方自治事務之研究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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