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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遠征軍

  民國30年(1941),中、英兩國簽署《中英共同防禦滇緬路協定》後,英國邀請我國軍事考察團遠赴其所屬殖民地緬甸、印度、馬來亞等地考察,旨在讓陷於歐洲戰場的英國軍隊,在無力顧及遠東的情況下,希望藉由我國軍隊幫助其殖民地屬國,而達到保衛的目的。
對於我國而言,緬甸亦是從中南半島連接至國內的國際補給線,若此國際援助路線遭日軍切斷,我國即無法獲取外援。民國31年(1942)初,日軍南進占領馬來亞後,即鎖定緬甸為目標。因此,在考察與評估後,政府決定組織一支軍隊,遠赴緬甸支援英軍作戰,此即為「中國遠征軍」。
中國遠征軍的組建分為兩階段,第一階段為民國31年(1942)3月至8月,第二階段為民國32年(1943)初至3月。兩次的遠征軍派遣,加上中國駐印軍,前後投入將近四十萬的兵力,傷亡約莫半數,期間締造仁安羌大捷、收復緬甸等重要勝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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