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戰後,臺灣投入左翼行動或對共產主義抱有同情的政治受難者並非僅有男性,1950年代的地下黨中亦不乏女性的身影,於民國38年(1949)年5月被捕入獄的林雪嬌即是一例。林雪嬌,1925年生,臺北第三高女(今臺北市中山女子高級中學)畢業後,在蓬萊國民學校(今臺北市蓬萊國民小學)擔任教員,民國36年(1947)年6月與郭琇琮結婚,民國37年(1948)年7月因郭琇琮的引介而共同發展地下組織工作。民國38年(1949)年8月,一度嘗試拉攏三高女同學陳勤加入。
隨著軍警找上門,林雪嬌隨即與郭琇琮結伴展開逃亡,以雜貨商的身分先後躲藏至宜蘭、嘉義等地。民國39年(1950)年5月2日,兩人於嘉義被捕,林雪嬌隨後被押進保密局南所。民國39年(1950)年9月,郭琇琮為首的「臺北工作委員會」案判決定讞,郭琇琮被判處死刑,林雪嬌則因「供認參加叛亂之組織,查無其他活動之表現」而獲「輕判」,被處以十年徒刑,移交國防部臺北軍人監獄服刑。
由於她在入獄之初不幸流產,健康狀況糟糕,且經常失眠、精神頹喪,一度懇請獄方予以回家療養。不過未獲獄方准許,獄方僅要求看守所醫官特別注意。隨著陳勤生育歸來,一度成為林雪嬌的新室友,兩人於民國40年(1951)年1月底移送臺北監獄的女監羈押,期間林雪嬌獲允擔任監獄圖書室管理員的外役工作。隔年隨陳勤移送綠島,林雪嬌則被單獨監禁,出獄前幾年被遣往土城生產教育實驗所感訓,最終於民國49年(1960)年間出獄。
回上一頁